本報訊(記者馬振華)記者昨日從房管部門獲悉,專門針對低保等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將逐漸退出歷史舞臺;屆時,將與公租房並軌,總原則是“並軌建設、統一申請、市場租金、租補分離、分檔補貼、穩步推進”。
  並軌後公租房保障4類人群
  廉租房與公租房都屬於租賃房,但面向的群體不完全一樣,申請人不容易搞清楚自己適用哪種保障方式,導致申請不夠方便。受限於兩項制度準入門檻、保障標準不同,不能調劑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資源的閑置浪費。由此,住建部要求,從2014年起各地廉租房建設計劃調整併入公共租賃住房年度建設計劃。
  據悉,我市將在今年下半年啟動廉租房和公租房並軌改革。並軌後,公租房將保障4類人群:一是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即低保戶;二是人均收入高於低保標準但低於全市人均最低工資標準的家庭;三是人均收入高於最低工資標準但低於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四是人均收入高於人均可支配收入但低於公租房準入上限標準的家庭。這四個層次的標準根據前一年的統計數據確定,每年動態管理。
  原廉租房住戶租金仍參照原標準
  據瞭解,今年以前已經列入廉租房年度建設計劃的項目可繼續建設,對原廉租房輪候配租對象定向配租,租金補貼對象仍按原標準享受補貼。享受配租的,繳納金額和方式按照“市場租金、租補分離、實際負擔不變”原則調整,但實際租金仍按原標準計算。已經分配入住的廉租戶,其租金和物業費的繳納金額和方式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保持不變,合同到期後按照上述規定調整和轉換,並簽統一的公租房租賃合同。
  不會大幅增加低收入者住房支出
  我市從去年起開始公租房配租,從目前配租情況看,公租房與廉租房最大的區別在於租金費用差別比較大。以三口之家的低保戶為例,住50平方米的公租房,每月有504元的補貼,但是每月租金為750元,物業費是70元,自己一個月還是要交316元。而住廉租房每月租金只要三四十元,還免物業費,其月租金開支只是公租房的1/10。
  記者瞭解到,並軌後,公租房租金實行政府指導價,先交租金後補貼,根據每個家庭的應保障面積和保障檔次發放補貼。補貼的房屋租金標準按照三環周邊區域市場租金價格來確定,最低收入家庭按應保障面積的90%補貼;低收入家庭按保障面積的70%補貼;中低收入家庭補貼30%;超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予補貼。因此,從總體來看,並軌不會大幅增加低收入者住房支出。  (原標題:4類低收入人群納入公租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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